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撥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示
根據河北省財政廳、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《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》(冀財規〔2018〕21號),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:對招用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,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,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、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,給予相應勞動合同期限但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,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。
經審核,我市符合社保補貼發放條件的共計23家企業,涉及資金396217.56元?,F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
聯系電話:0312-2589835
2023年8月31日